北京iso14000-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及培训辅导哪家口碑最好
宏儒管理科技集团成立于2005年,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备案批准(编号为:CNCA-Z-20Q-2007-014),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管理体系咨询辅导的顾问机构,并于2008年成为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会员。公司全体同仁恪守“速度、服务、管理技术”的工作原则。经过多年的管理咨询实践,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咨询特色和核心优势,以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累积咨询服务2000余家客户,涉及公共行政事业管理、教育、医疗、交通、金融、物业、贸易、IT、食品、化工、电子、石材、鞋服、纺织、印刷等行业。服务项目有:ISO9001、ISO14001、ISO/TS16949、OHSAS18001、SA8000、ISO22000、TL9000、AS9100、ISO/IEC17025、ISO27001、ISO13485、RoHS、QC080000等管理体系认证,CE、QS、3C、UL、环境标志等产品认证,BPR流程再造、JIT精益生产、落地式管理培训及客户验厂。
①衡量受审核方环境管理体系运行及符合情况; ②确定其环境管理体系是否得到了妥善的实施和保持; ③发现体系中可进一步改善的因素; ④评价组织内部管理评审是否能够保证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和适用。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使提出审核要求的组织加强内部的环境管理,其环境行为符合自身提出的环境方针,做到节能、降耗、减污,实现环境行为的持续改进。 |
申请认证条件与认证程序
1 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总量控制标准;
(二)已按ISO14001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实施运行至少3个月。
2 认证程序:
(一)具备以上所规定条件的组织可向机构认可委认可的认证机构提出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书面申请。
(二)认证机构应在收到认证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并书面通 知该组织签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合同。对于不受理申请的组织,认证机构应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三)认证机构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审核。
(四)认证机构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审核、现场审核情况和市(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决定申请认证的组织可否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市(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包括:
1.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文复印件;
2.通过"三同时"验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污染物浓度及总量控制指标达标排放证明人;
4.体系运行其间未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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