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体制不顺,法律法规落实难,是当前地热资源开发中的普遍现象。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保护措施若不及时跟进,过度开发趋势将会加剧,也会严重的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多年来,我国不少省份已经出台了地热资源开发管理条例,对地热的勘探、开发、利用、回灌、环保等环节都有明确规定,但实际上这些条例落实并不如人意。
比如一位专家告诉记者,水利部门一直与地矿部门争地热管理权,致使地热资源开发企业无所适从。有的地热开采办理了取水许可证,缴纳了水资源费,不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有的存在双重收费问题,例如山西省忻州市顿村即缴纳水资源费又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有的地区什么费也不缴纳,地热采矿许可证发证情况也不到位。
一方面,由于地热资源宣传上的误导,使相当多的开发企业和老百姓认为地热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另一方面,对地热资源开发企业缺乏有效监督管理,无法对其开采效率等问题进行约束,已经威胁到地热资源的永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