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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C01 idt ISO/IEC 17021:2006)第10.3.5条《管理评审》第10.3.5.1条《总则》规定:“认证机构最高管理层应建立按策划的时间间隔对管理体系进行评审的程序,以确保管理体系(包括与本文件实施有关的明示的政策和目标)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这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譬如新时代认证机构)本身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不是认证机构(譬如新时代认证机构)对被认证组织(譬如,某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ISO9001标准5.6.1总则:最高管理者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管理体系。而目前看到的文件中一般都描述为:管理评审一般每年举行一次,且两次评审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
被认证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时间周期的要求就是ISO 9001的5.6条要求中第5.6.1条《总则》“最高管理者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没有规定必须一年一次。因此,只要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按照策划的时间间隔进行评审,都是符合标准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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