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由山东阶梯电价表生产企业为您提供南方夏季阶梯电价标准下月开始执行万方电子3583207
本报济南6月27从7月1日起,我省“一户一表”用户将试行阶梯电价,每户家庭月均用电210度及以下不提价,保持现有0.5469元/度的规范。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规模为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
阶梯电价按年度为周期履行。全年分档电量按月度电量规范乘以月份核算,履行相应分档的电价规范。2012年按半年的分档电量核算。
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施分档递加。榜首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履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未实施“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实施阶梯电价方针,转供电单位不得私行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各地要采纳办法削减转供电表象,加速“一户一表”改造脚步,改造过程中电力公司不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
我省阶梯电价方针自2012年7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我省还将当令展开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试点,具体办法另行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