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位于管道抗震支架设防烈度爲6度及6度以上地域的修建机电工程必需作抗震计算。
2.机电设备不应设置在能够招致其运用功用发作妨碍等二次灾祸的部位;关于有隔振安装的设备,应留意其激烈振动对衔接件的影响,并避免设备和修建构造发作谐振景象。
3.抗震支吊架应和构造主体牢靠衔接,依据项目所在地的抗震设防烈度,以地震力爲次要荷载,由锚固件、加固吊杆、抗震衔接构件及抗震斜撑组成。
4.抗震支吊架不应限制管线热胀冷缩发生的位移,其设置和设计应满足相关标准规则。
5.抗震支吊架厂家所消费的抗震支吊架各部件(包括槽钢、衔接件、弹簧螺母)除工厂自检外,每批次产品应送国度检测机构停止力学测试,以确保构造平安。
6.一切管道如装设/外露于能令管道零碎结冰的环境底下,必需提供保温资料以及电伴热,以免管道受毁坏而影响零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