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下午,刘某某(男,9岁)和黄某某(男,9岁)骑自行车闲逛到静宁寺,美甲培训学校趁寺内人员不备,来到儒林院,利用灭火器进行了一场“大战”。据统计,他俩先后损坏寺内灭火器23个。
事发后,寺内人员到向义派出所报案。经民警多方调查,美甲培训在向义镇某小学内将二人找到,并通知家属。后经调解,2名学生家长向寺庙赔偿了损毁的灭火器,折合人民币约4000余元。
民警提示:灭火器不是玩具。家长应当对小孩加强教育和知识普及,不随意损坏公共财务,更不能随意损害灭火器。
2019年10月24日 09:16:39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