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展变革委、商务部于6月28日以第18号令,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办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2018年版负面清单),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
《外商投资工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办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同时废止,鼓励外商投资工业目录持续执行。 2018年版负面清单,由本来63条减至48条,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敞开措施。 一是大幅扩展服务业敞开。金融范畴,撤销银职业外资股比约束,将证券公司、基金办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放宽至51%,2021年撤销金融范畴所有外资股比约束。基础设施领 域,撤销铁路干线路网、电网外资约束。交通运输范畴,撤销铁路旅客运输公司、世界海上运输、世界船只署理外资约束。商贸流通范畴,撤销加油站、粮食收购批发外资约束。文化范畴,撤销禁 止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的规则。
二是基本放开制造业。汽车职业撤销专用车、新动力汽车外资股比约束,2020年撤销商用车外资股比约束,2022年撤销乘用车外资股比约束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约束。船只职业撤销外资限 制,包括设计、制造、修补各环节。飞机职业撤销外资约束,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无人机、浮空器等各类型。 三是放宽农业和动力资源范畴准入。农业范畴,撤销小麦、玉米之外农作物种子生产外资约束。动力范畴,撤销特别稀缺煤类开采外资约束。资源范畴,撤销石墨开采、稀土锻炼分离、钨锻炼外资 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