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汽车道路救援公司莫让道路救援陷入乱收费的深渊。高速公路“天价救援费”事件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已不鲜见。为何这一现象却“屡报屡现”“常治常在”。天价拖车费引发舆论热议。更令人费解的是同一救援站一年内两次乱收费,问题出在哪?是处罚不力,还是暴利驱使?莫让道路救援陷入乱收费的深渊。
高速公路救援收费是否有规可循。事实上,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2010年制定的《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救援人员应主动向当事人出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11月11日,一货车在京港澳高速潭耒段发生交通事故,衡阳救援站向货车代表人索要救援费40000元。检查组依据国家和湖南省相关规定核实,救援应收18246元,经多次协商后实际支付救援费23637元。救援费前后相差近17000元,这笔费用属于乱收费吗?相关部门会监管吗?
巧合的是,今年4月,该救援站曾因违规多收取救援费被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同一救援站一年内两次乱收费,情节严重。此行为是死性不改,还是处罚太轻?真把道路救援当作摇钱树,弃公共服务理念于不顾,这是典型的利用行业资源牟取暴利的不正之风,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应坚决予以纠正。
毋庸讳言,“天价救援费”顽疾难以根治,归根结底不是缺乏市场竞争,而是有些部门充当“幕后黑手”。在缺乏竞争的环境下、在行业垄断的优势下、在监管不力处罚较轻的情况下,让救援公司有了随意喊价的底气,其中有什么猫腻和利益,有什么瓜葛可想而知?
解决“天价救援费”问题,需要政府和市场同时发力。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对“挟车要价”“漫天喊价”等行为严惩不贷,直至将违法违规单位逐出市场;要遏制救援公司权力的“任性”,纠正权力越位,打击“灰色地带”的乱收费空间,打破垄断利益输送链条,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必须严肃从重从快查处,切实净化市场环境,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于乌鲁木齐高速公路应急救援问题,不是几句话就能说清的,更不是看两篇专题文章就能够掌握的。新疆高速道路救援公司的乌鲁木齐道路救援,是要通过长时间的专业实践才能弄明白、学到手的。希望我们的介绍能够为你们带来帮助,还想了解更多欢迎拨打我们厂家的电话咨询。